認串謀呃保險 男警准保釋籌錢賠償 延後判刑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曾任保險經紀的現役警員與其相識多年的友人,指二人涉嫌串謀詐騙及企圖詐騙六間保險公司共約十八萬港元賠償,以及向警務處報假案,其中任警員的首被告詹廣信早前已承認共十一項串謀欺詐等罪,更表明願意出庭指證次被告,詹原定昨日在東區法院接受判刑,惟突然向裁判官表示需時籌錢賠償保險公司,法庭遂准他再保釋至本月十六日判刑。同案次被告上周亦已在東區法院承認串謀欺詐等九罪,還押至本月十八日判刑。

求情稱父身體差

事發時任職警員的卅六歲首被告詹廣信昨親自求情時透露現已離職,他稱其父剛中風需要他照顧,亦願意向受害保險公司全數賠償一萬四千多元損失,但需時籌錢。另外,首被告早前認罪時表明願意出庭頂證當時未答辯的次被告,以求獲減刑,控方昨表示,考慮過首被告在案中屬主謀角色,即事件其實是由他一手策劃,故最終沒有就此替他錄取「無損權益口供」。

控方案情指,首被告在○七年成為警員,之前他曾在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任職保險經紀,而他與廿九歲次被告曾憲楊為認識二十多年的朋友。首被告於一四年至一七年間,多次教唆次被告以各種虛假藉口詐騙不同保險公司,包括訛稱家中遭爆竊、背包遭鎅爛財物被盜等,首被告負責替次被告填表及交表,次被告則簽署作實,成功向六間保險公司申請獲賠後,二人會瓜分所得利益,而二人更為了詐騙保險賠償串謀向警方報假案。

案件編號:ESCC 34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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