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瑞權中院上訴獲勝 議員促政府交代

【本報訊】前年八月強颱風天鴿吹襲澳門,釀十死數百人傷慘劇,時任氣象局局長馮瑞權被指失職。經澳門政府紀律調查後,當局去年決定將他撤職處分,中止向他支付退休金四年。馮不服,並就其撤職處分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有報道指,中級法院判馮勝訴,行政長官辦公室昨表示正研究判詞,不排除上訴。有立法會議員指,馮在天鴿期間明顯失職,有必要接受處分,促政府盡快就法院判決向公眾交代。

行政長官辦公室正研判詞 或上訴

去年四月,當時已退休的馮經紀律調查,被認為需對天鴿襲澳門期間的職務行為負上紀律責任,被撤職處分,中止發放退休金四年,涉及金額三百八十萬澳門元。馮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同時申請保全措施獲接納,可在訴訟裁決前繼續領取退休金。

「馮瑞權喺天鴿吹襲期間,執行職務時明顯出現行政失當,絕對有必要接受處分。」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表示,法院雖判處馮瑞權勝訴,惟判決僅代表處分未必恰當,不代表馮毋須就事件負責。他續指,天鴿引致多人傷亡,市民均對事件十分關注,「政府係咪會上訴,定係會(向馮)作出其他處分,有必要盡快清楚交代。」

澳門廉政公署前年十月就事件發表的調查報告指出,天鴿襲澳期間,馮瑞權安坐家中,單憑網絡資訊,獨自判斷決定是否懸掛風球。馮雖曾聲稱每次懸掛風球,均會與領導主管和氣象技術人員商討後作出決定,但廉署踢爆這個所謂「共同會商」,僅限於辦公時間,並無前線人員參與;而於非辦公時間或假日,則由副局長直接致電局長進行「單對單」匯報,再由局長在家中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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