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官員其中一個責任係做游說工作,但有副局長致電議員唔係做游說,係通知議員建議冇可能做到。邊個咁坦白?據了解係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
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尋日討論喺土木工程拓展署、規劃署、地政總署、政府產業署開設多個常額或編外職位,其中規劃署就要開位負責統籌規劃工作。民主派議員區諾軒發言時慨嘆有啲嘢不吐不快,提及上次會議向政府提及多項港島區規劃問題,會後竟收到問責官員電話,話佢建議喺鴨脷洲一幅用地做政府設施,當局係唔會考慮兼一定攞去私人賣地喎。
區又反問,乜官員係咁樣同議員溝通嘅咩?佢覺得咁做好無恥、好過分,唔係來電游說支持項目,感覺好似先摑議員兩巴掌,叫議員唔好講嘢咁。會後問及係邊位官員時,佢就話唔方便透露,但引述當天該名官員來電時,話因為私樓數量不足,跑唔夠數,總之有關用地就一定會發展,唔會做其他政府設施,稍後會提供書面回覆。
佢話嗰幅地本來係一個垃圾站,同居民溝通過認為可以做「綠在南區」項目,反正呢類政府政策點都要搵地做,依家議員搵埋地、同地區溝通埋,提出建議後政府都懶理,寧願插針起樓都唔肯聽地區意見,怒斥涉事官員做法係破壞行政立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