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告梁振英 政黨申司法覆核 律政司要求先處理許可申請獲准

【本報訊】前特首梁振英涉在任內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事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決定不對梁提出刑事檢控,惹來各界非議。政黨成員曾健成上月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鄭若驊的決定,法官原本命令把許可申請和正審聆訊兩個程序合併處理,但律政司聲稱以不想令當事人受到公審為理由,要求法官分開處理兩個程序。法官雖不同意律政司提出有關令當事人受公審的論點,但礙於律政司表明若法官不接納其要求,便會申請剔除案件,案件同樣要分兩階段處理,實際上與分開兩個程序無異,故於昨日下把兩個程序分開處理。

律政司昨日表示,根據《基本法》第六十三條,律政司的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因此曾健成的覆核其實欠缺法律基礎。如法庭將許可申請和正審聆訊合併,律政司會以此理由申請剔除案件。

倘合併處理 恐證據曝光致公審

律政司又指,如果合併處理,律政司就必須向法庭提交證據,包括闡釋不檢控決定的原因,這樣會無必要地暴露律政司作決定的程序,細節曝光也會令當事人受到公審,承受不必要損害。

曾健成提出反對,指這宗刑事調查引發的爭議已拖延一段時間,就算對當時人而言,盡快解決也符合他的利益,而案件會否令人尷尬,並不是法庭應考慮的因素。

法官昨聽取雙方的陳詞後,下令分開處理許可申請和正審聆訊。另外,「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之前已就同一事件申請司法覆核。法庭將安排同時聽取郭案與曾案的許可申請,暫時預計聆訊可在一日內完成。

案件編號:HCAL 2882/2018, 68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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