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調查 委員會開支最少3500萬

【本報訊】沙中線紅磡站擴建月台被揭鋼筋接駁有問題,港府於去年七月成立調查委員會(委員會)徹查事件,行政署長回覆立法會議員的財政預算案書面問題時指,截至今年二月底為止,委員會運作開支約為三千五百五十萬元,當中超過一半,即約一千九百三十萬元為委員會委聘代表大律師及代表律師費用,另外委員會主席兼委員夏正民和委員Peter George HANSFORD的酬金約一百八十萬元。

須由港府支付

對於會否研究及考慮由港鐵承擔部分或全數因委員會所引起的開支,政府指委員會是按香港法例第八十六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訂明調查研訊費用須由港府一般收入支付,有關條例並無條文訂明政府可向任何人士追討調查所引起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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