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回歸,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保留其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政治架構進入特區繼續營運。在這三大政治架構中有大變的,是立法體系和行政體系,此即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立法會和行政長官最終要由普選產生。
當年作出這樣的安排,是因按照歐美「普世價值」的理論,只有「雙普選」才能真正體現和保障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才能阻隔社會主義「一國」對香港資本主義「一制」的干預,香港人、外國投資者才「放心」,才能展現朝廷對「一國兩制」的「誠意」。
在當時歷史條件下,這樣安排無可厚非。回歸二十餘年,朝廷也對「雙普選」的實現、按照《基本法》規定的循序漸進作出了相當的努力,香港政改取得相當進展。
不過,隨着內外形勢的巨變,推動「雙普選」出現了不少嚴重問題,一是普選政改爭拗嚴重撕裂社會,香港成為「政治惡鬥城市」;二是「港獨」分裂勢力冒起,國家主權、安全受到威脅;三是方便了一些心懷叵測的政客、政棍利用選舉蠱惑和煽動對一國「離心離德」,為「港獨」分裂勢力培育社會土壤,輿論先行;四是「雙普選」的爭拗以及實現,最招引外部勢力插手香港的事務,操弄選舉結果,訓練代理人;五是香港難以聚焦發展經濟和民生,步入衰落;六是在「雙普選」的地域和人事局限下,「港人治港」會大大排斥「港人」以外的人才,無能者治港得到系統性、制度性保護,特區政府成了無能政府。
實現「雙普選」引發的上述六宗罪,早已彰彰明甚。西方民主普選存在的重大弊端,這些年在多個國家和地區也已顯露無疑,這些很值得朝廷和港人深切反思。
事實已經證明,「雙普選」和政改愈是「循序漸進」,上述六大問題愈是嚴重,難以收拾,愈是和中國的發展大局「擰着」,和當年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為國家現代化作貢獻的初衷「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