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早前遭一名中年視障女子指控張在卅多年前對她性侵,涉嫌於學校及夏令營內五度非禮她,張被控五項非禮罪,辯方昨質疑女事主雖遭遇多次被同一人非禮,但不呼救,又不告之他人是何故。女事主坦言因「怕羞、怕事」,且對方身為她師兄,她怕得罪師兄致沒有人跟自己玩,遂沒有把事件告之他人。
女事主X解釋當時遇見曾侵犯她的「張健華」不避走,因自己當時很單純,沒想太多,並因尊敬及尊重對方,且指是事件本身令她害怕,但對「張健華」這個人並不怎麼害怕。X早前曾供稱,案發時尚有少許視力,及憑聲音能認得出侵犯她的人是「張健華」,惟辯方指出X向警方錄取的口供,X當中稱認出「張健華」是「認聲囉,視障人士認聲好清晰」等。
辯方遂指X在庭上與口供說法不同,質疑其庭上說法是誇大其詞,並指X就非禮一事的證供誇張失實,因有關事件已事隔多年,X或記錯事件,但X對此不同意。五十七歲被告張健華,被控在八二至八六年間在某學校內,三度非禮該校女事主X。八六年他在該校舉辦的一個宿營時,在淋浴間及泳池兩度非禮X。案發時被告年約廿至廿五歲,X年約七至十二歲。
案件編號:DCCC 11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