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許智峯涉搶手機案在東區法院大樓四樓審訊,保安局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昨作供約十五分鐘後,大樓六樓突然冒煙,法庭火警鐘響起,梁的作供也被迫暫時中斷,法院大樓內的所有人隨即疏散到大樓地下,包括許、梁二人,現場一度頗為混亂,人群站滿法院門外及對面馬路,其後更有救護車及消防車到現場,而審訊約三十分鐘後才再繼續。
消防處表示,昨早約十時五十四分接報,指東區法院六樓梯間一出口指示牌的光管火牛冒煙,列作一級火處理。
一隊煙帽隊於四分鐘後到場,火警於十一時十一分救熄,期間曾疏散法院內約二百名人士,約於十一時三十四分各人可陸續返回法院大樓,案件繼續聆訊,但法院內仍殘留一陣燒焦味,約一個小時後氣味始消散,事件中無人報稱受傷或感到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