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搶手機案開審 女EO稱遭步步進逼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去年四月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涉嫌在大樓內搶去政府「狗仔隊」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EO)的手機,並將手機資料外傳。許事後控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三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事主出庭供稱,許當日向她步步進逼,並大力搶走手機,然後「一支箭」跑入廁所,令她感到震驚及不知所措。

未有民主黨成員旁聽

三十六歲被告許智峯否認控罪,昨審訊期間不見有民主黨成員旁聽。許被控於去年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為不誠實目的而取用一部屬於政府的手機;又被控於同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襲擊保安局女高級行政主任梁諾施及阻礙梁執行公務。

前年開始在保安局禁毒處任職高級行政主任的梁諾施昨供稱,她當日首次參與政府成立的「通傳應變小組」(被稱為「狗仔隊」),在立法會大樓不同位置觀察、記錄並通傳當日出席會議的立法會議員的所處位置,其小組由運房局助理秘書長黎惠珊任組長,成員約三至四人。

指被搶手機後感震驚

梁當日早上八時十五分接受完組長訓示後,拿着一張有議員名字、政黨背景及相片的A4紙、涉案手機及自己手袋,前往大樓二樓四號會議室對出電梯大堂獨自站崗。

約九時四十分,許智峯突然出現並三次問梁:「你喺度做緊乜?」梁均回答:「職責所在,我做緊嘢。」許要看梁手上的紙,但梁拒絕,許遂伸手搶了該張紙並打開看,梁感到驚訝。許再問梁手上的電話:「係阿公(政府)定你自己?」梁回答:「我做緊嘢唔方便畀你睇。」梁將緊握手機的雙手放身後,惟許「步步進逼、愈行愈近」,更伸左手從梁右邊身後大力搶去手機,而在搶手機期間兩人拉扯了五至六秒,梁曾對許表示:「上面有cctv(閉路電視)影住,位置就喺我哋頭頂」,許無回應,並「一支箭」推玻璃門朝走廊方向離開。

梁在後面邊追邊叫:「議員!唔該畀番個手提電話我!」但許沒有停下直衝入一號會議室旁的廁所,梁沒有再追,感到不知所措及驚訝,遂在門外用自己電話通知小組的WhatsApp群組,再打電話給組長。各組員終收到指示要回到報到室集合,其後運房局政助符傳富將被搶的手機交給梁確認。至十時,梁因仍感到「好震驚,驚魂未定」,當時情緒狀況無法繼續工作,於是先行離開立會大樓,之後便無再見過許。案件編號:ESCC 254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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