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兩次審訊 曾有人偷拍陪審員

【本報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三人就本案經歷兩次審訊,雖然控方證據大致相同,最終結果卻截然不同。而兩次審訊的過程亦經歷「重重波折」,首次審訊期間更不時遇到很多突發事件而多次中斷,裁決當日更有人把庭上偷拍陪審團的相片寄往法庭,最終司法機構需報警求助。今次審訊進行時雖然毋須中斷,但亦經歷了漫長五天退庭商議,因有控罪「膠着」而遲遲未能達成裁決。最終是次的九名陪審員獲「加薪」,並獲豁免六年任期。

首次審訊時,審訊共五十三日,傳召了六十七名控方證人包括有食環署職員及數十名警員,經三日兩夜約廿多小時退庭商議後,九人陪審團終裁定梁天琦參與亞皆老街的暴動罪成,而三人面對的砵蘭街暴動則未能達成裁決而需重審,該次的陪審團獲豁免任期四年,但無獲加津貼,即每日八百三十元,每人「發薪」共約四萬四千元。

而今次審訊則審訊共七十五日,傳召了四十八名控方證人。九人陪審團經過五日四夜約四十三小時的退庭商議,期間陷入「膠着」狀態,法庭需多次開庭處理陪審團的提問,最終裁定三人砵蘭街暴動罪不成立。是次陪審團獲豁免六年任期,並獲加薪至每日一千元,每人獲發薪七萬五千元。

一度禁公眾旁聽 法庭報警

另外在首次審訊時,發生多次庭上偷拍的突發事件,法官要暫時中止聆訊去處理。開審第三日,有人發現公眾席一男子疑向陪審團席方向拍照,並以微信將相片發布,執達主任處理時,該名自稱是內地遊客的男子刪除圖像並獲放行。惟不足兩周後,又發生第二次懷疑庭上偷拍,該次是陪審員發現遭人偷拍而通知法庭,法官轉介警方跟進,惟警方並未有發現。

至陪審團有裁決當天,法官表示司法機構收到電郵附有拍到多名陪審員容貌的相片,內容並寫上「還有好多」;法官直斥此舉是無視法律規定,即時頒令禁止公眾人士進入庭內旁聽。司法機構就事件報警,當日亦由警方為該九名陪審員提供護送離庭的服務。而在昨日裁決後,法庭亦同樣為是次的九名陪審員提供護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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