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南建農業園 料第三季動工

【本報訊】政府計劃在古洞南蕉徑興建佔地約八十公頃的農業園,分兩期發展,第一期約佔十一公頃土地,涉五億一千萬元收地費及一億七千六百六十萬元工程費,以興建農地設施、儲水池、基本留宿設施及連接道路等。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有關計劃將於下周交立法會工務小組審批,經財委會批准撥款後,預計今年第三季動工,明年第四季分批完工,整個計劃料可增加兩成本地生產量。

料50公頃荒廢農地可復耕

漁護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代表昨召開記者會介紹農業園計劃,漁護署助理署長馬惠忠指,農業園在於培育農業科技及發展現代化耕作為主,預計整體有五十公頃荒廢農地可因此復耕,會優先讓該處受影響的十六戶農戶及其他因政府工程被迫遷的農戶申請租用,料第一期可容納二十至三十戶耕作。

他續稱,有關租約為五年一租,每斗種(約六百七十五平方米)年租約一千元,最快明年可申請。他稱署方年底會成立諮詢委員會討論為園內農戶設計分制指標,以監察其耕作效益,署方會為不達標者提供技術支援,亦會因應情況處理,不會優待某一種農戶,強調在對方「無心種落去」才會停止租約。

另外,該署擬設四十間約十五平方米的臨時留宿設施及八十個儲物設施,供有需要農戶使用,變相不主張耕住合一,被農戶質疑扼殺小型農戶生存空間。馬回應指,有關設施是以物盡其用的理念,相信已能解決農戶耕作需要,署方會設立相關租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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