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職津扶貧效力低,僅令四萬多人脫貧。針對在職貧窮,港府早於一六年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曾揚言可減少百分之二貧窮率。惟計劃經改革及加碼後變身成職津,去年僅減貧窮率百分之零點六,致令在職貧窮人口維持四十五萬多人,更有一萬六千住戶領取職津後,仍屬貧窮人士。有夫婦雖有申請職津幫補家計,惟仍不時要到社區中心食「免費飯」充飢。
五十多歲的江先生與妻子同住深水埗一個約八十呎的劏房單位,每月租金連水、電費逾五千元,江因患有抑鬱症及皮膚病,無法工作,家庭收入約一萬三千多元,主要來自任職美容師的妻子及傷殘津貼。為節省家庭開支,他坦言平日「慳得就慳,出街都唔會搭車」,每周會到社區中心領取麵包或熟食充飢,生活艱難。二人的劏房單位環境惡劣,老鼠和蟑螂經常由窗戶爬入屋。江指已輪候公屋三年多,惟仍杳無音信。
最新一份貧窮報告顯示,去年非綜援在職貧窮人口在政府政策介入後,維持四十五萬四千多人,貧窮率略減至百分之七點七。政府指,職津去年令約四萬二千四百人脫貧,當中包括一萬七千五百名兒童,但有一萬六千住戶受惠職津後仍生活於貧窮線下。低津於一六年推出,曾預計廿萬戶、七十萬人受惠。但計劃申請門檻高、手續繁複等,受惠人數僅得約九萬,減貧成效極差。
政府去年將低津易名成職津,並放寬申請門檻,例如容許家庭合併計算工時及提高津貼額等,終令申請人數上升,截至今年九月底,有約十九萬人領取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