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政界轟律政司亂象始作俑者

【本報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令私人繫泊設備分租「合法化」,變相任由公眾資源被濫用牟暴利,申訴專員批評海事處現時以分租泊位不違法為由而視若無睹,不加規管,是本末倒置。有立法會議員及關注組織則批評律政司是亂象始作俑者,處事「低手」及不了解民生,引發目前分租牟利亂象,令真正用家無位可泊。

現時全港水域劃有四十三個私人船隻繫泊設備區,共提供一千九百二十一個泊位。法例規定,海事處負責監管私人船隻繫泊設備,並會批出「敷設繫泊設備的書面允許」,當中原本有條款列明,繫泊設備區不可出租或借出予其他船隻使用,否則屬違反條例。

12年零檢控 破壞輪候制度

申訴署調查發現,逾四成繫泊設備並非由設備擁有人的船隻繫泊,顯示分租或借出的情況普遍,明顯違反有關規定,惟海事處由○八年至今的十二年間,從未有任何檢控。原來海事處於一三年徵詢法律意見時暫緩跟進涉嫌違法個案,在獲律政司回覆後,得悉禁止分租規定屬越權行為,在一七年刪除有關規定,此舉無疑令分租泊位「合法化」。

申訴專員直指法例的功用是反映和實施政策,若現行法例無法規管部分不恰當或導致不公平行為,理應透過修例或在符合法律框架下推出行政措施規管,而非視若無睹,又批評海事處將泊位分租「合法化」,等同破壞泊位先到先得的輪候制度。

本報曾多次踢爆海事處及地政總署監管不力,任由多間船廠將船排改裝成豪華遊艇泊位,月租數千至萬元圖利,申訴署指海事處在規管均有不足之處,在供不應求下,間接引發其他包括非法浮泡、霸佔避風塘及船廠出租泊位等問題。

王國興:令真用家無位可泊

立法會議員、南區區議員區諾軒評批評船廠違泊問題嚴重,反映政府把關不足,在處理投訴上「歎慢板」,他更炮轟律政司處事「低手」及不了解民生,無考慮到取消「分租」規管會引發分租亂象等問題。「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則批評律政司是造成目前分租亂象的始作俑者,令承租人毋須負上責任便可將政府泊位分租牟利,甚至租上租;海事處又無對泊位訂明有效租期,佔用人無限期使用繫泊位置牟利,令真正用家無位可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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