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前高級營業主任,涉嫌在任時收受其「下線」女經紀逾一百廿萬港元非法佣金案,昨於區院續審。法庭裁定涉案六十九歲被告陳裕發涉及的代理人收受利益罪表證成立,被告沒有出庭自辯,但傳召其婚外情女友楊慧君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楊聲稱錢是給被告周轉,又自比與被告如夫妻,「一個荷包兩份使」。
根據被告與廉署人員的錄影會面紀錄所指,楊慧君已婚、兒子亦已經十多歲,但楊看來仍很年輕,樣貌娟好,打扮得體。楊昨日供稱,至今仍與被告保持情侶關係,彼此以「老公老婆」稱呼。她表示,在一六年時收取到從天匯樓王交易中得來的佣金,得知被告財困,手持股票大跌外,被告在外國升學的兒子又由寄宿轉為租屋,一年留學費勁升至百多萬元,她遂毫不猶豫給被告百多萬元。
楊坦言:「當畀又好借又好,我視佢為另一半,一個荷包兩份使」。她又稱,與被告於一五年初成為情侶以來,被告送贈她的禮物亦值百多萬元。楊堅稱,該筆錢是給被告周轉之用,與兩人之間的上司下屬或工作完全無關,若被告不是她男友,她亦不會給被告這筆錢。
但控方質疑,若非與天匯的交易有關,她為何要特別從天匯這筆佣金中分一半給被告;楊解釋,因在此之前她沒有這麼多錢。
控方再質疑,楊亦曾因此事一度遭廉署拘捕,當時她被問及與被告是否有情侶或肉體關係,她斷然否認,並說被告最多只當她是「契女」。楊解釋,因為當時覺得尷尬,不想這段戀情曝光才這樣說,亦否認故意說謊。她更表示如今出庭抖出二人真正關係:「都尷尬o架,但我唔可以唔講,佢係無辜o架」。
控方直指楊因跟被告在工作上有協議,要將楊得到的佣金分一半給被告,而案中的百多萬元,正好是天匯佣金之一半,楊算至分毫不差後,將錢轉帳往被告戶口。楊否認:「從來都冇講過咩分佣協議」。
案件編號:DCCJ 33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