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港珠澳橋 檢逾8萬支走私加熱煙

【本報訊】海關破獲三宗走私加熱煙案,前日分別在機場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共拘捕兩名韓國旅客及一名駕車返港男子,共檢獲逾八萬支未完稅加熱煙,市值廿二萬元。今次是港珠澳大橋通車後,海關首次搗破的走私加熱煙及作出檢控的個案。

入境遇查 3人被捕

消息指,海關稅收及一般調查科人員,前日在國際機場入境大堂執勤時,先後截查兩名入境的韓國籍男子(廿九及卅二歲),分別在他們攜帶的行李篋內,共檢獲八萬支俗稱加熱煙,由於兩人未有向海關作出申報,遂將他們拘捕。據悉,兩人乘搭同一班航機來港,海關正調查他們是否同黨,以及是否受聘「帶貨」。

另外,前日一名卅九歲港男駕私家車,從珠海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入境時,被海關人員在其車內搜獲一千三百支加熱煙,他亦未有作出申報,隨即被拘捕。海關表示,三案共檢獲八萬一千三百支未完稅加熱煙,市值廿二萬元,應課稅值十五萬元。

海關指,今年共有十四名入境旅客,因攜帶超額未完稅加熱煙而未有申報被捕,涉案加熱煙共四十三萬支,市值一百廿萬元,應課稅值八十二萬元。去年檢獲的加熱煙雖然比前年有上升趨勢,但情況受控。

最高罰百萬囚2年

海關提醒市民,煙草類產品屬於應課稅品條例規管的產品,所有加熱煙含有煙草成分,都受應課稅品條例規管,任何人管有、處理、售賣及購買未完稅加熱煙均屬違法,一定經罪,最高可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資料,加熱煙是利用電子加熱裝置將煙彈加熱,聲稱燃點低,化學物釋放較少。由於煙彈含有煙草成分,輸入本港須受《應課稅品條例》管制,屬應課稅物品,故購買未完稅加熱電子煙同樣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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