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冇靈魂政府成日都話「應使則使」,但每年的財政預算案,一發表就畀市民鬧餐懵,好似今年嘅用六億元翻新全港二百多個公廁,如果翻新完無人日日打理或者管理不善,不必多久,啲公廁又會回到從前咁臭,豈不是又係倒錢落海?舉一可以知三,所以話「應使則使」其實難有標準,一如使錢,個個價值觀及需要唔同,難有標準也。
講咗咁多,其實老朽有感於特區政府大事管不好,好似近來大型基建頻頻出事,港鐵沙中線醜聞爆極都有;而小事則諸多挑剔找碴,譬如檢討長者醫療券使用情況,消息指,當局計劃為視光服務金額設限,初步考慮每兩年限用一千元。據悉,林鄭月娥早前要求食物及衞生局檢討醫療券,視光服務及配眼鏡係今次重點檢討內容之一,因應部分視光師的每宗醫療券申報金額達四千五百至五千元,即接近將長者醫療券戶口一鋪清袋。政府或許覺得視光師「舔到太盡」,是以要為其設「上限」。
政策唔係唔可以檢討,不過政府高官全都係不食人間煙火,更不知米價貴,若然真如所說為視光服務金額設限,每兩年限用一千元,稍為用個腦諗一諗都知唔合理,長者視力問題愈老愈多,此乃常識。事實上,一副眼鏡,若是老花、散光而需配漸進鏡,三、四千元走唔甩,每兩年限用一千蚊,是否有病?
人老自然多病,長者不是花在眼上,就是花在牙齒或其他老人病上,政府盯着視光服務不放,其實並不公平,而業界利益受損,自然嘈到拆天。當然,行行都有枯枝,難保有個別視光師把醫療券當提款機,不過其他行業一樣有,政府又管得幾多?
要確保醫療券不被濫用,老朽贊成效法保險公司嘅做法,冇用過或用得少者,餘額以八折現金回贈作獎勵,咁長者就不會傾向不用白不用的心態,兩全其美,點都好過設上限,既擾民又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