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容許香港與內地及台灣等未有移交逃犯協議地區,以單次個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結果一石激起千重浪,反對派固然為反對而反對,美國商會亦開腔表示強烈保留,自由黨、經民聯等商界代表更紛紛質疑,以港府之軟弱無能、恐洋懼外,恐怕又是難逃推出一項跪低一項的命運。
民主黨涂謹申最近聯同多名本土派政客,包括朱凱廸、羅冠聰等人前赴台灣與台獨組織「時代力量」會面商討修例問題,時代力量主席邱顯智認為修例對香港人和台灣人來說是「唇亡齒寒」,感到憂慮云云,簡直就是危言聳聽、不知所云。港府修例干台灣底事?何況修例主要衝着港男涉在台灣殺死女友一案而來,堵塞法律漏洞而已,政客們偏要上綱上線,硬要拉政治問題落水,無私顯見私,若非身有屎,何懼之有?
當然,台獨組織說甚麼港府可以不理會,但洋人說的話卻足以令港府嚇出一身冷汗。美國商會向保安局交上意見書,表示修例對香港作為「亞洲國際城市」及主要區域商業樞紐的聲譽及地位有明顯影響,且未有充分諮詢公眾;又認為內地刑事程序有缺陷,缺乏公平審訊、獨立司法等,擔心若涉及商業糾紛會被濫用。本港商界政黨亦來個鸚鵡學舌,要求將商業行政失誤等問題從修例中剔除,猶如廢了條例一半武功。
想當年,廿三條立法因為自由黨「變節」而功敗垂成,若然今次自由黨、經民聯不支持修例,港府隨時又是重蹈臨天光瀨尿的覆轍。更不堪的是,港府恐洋懼外的劣根性廿多年不改,美國商會一開聲,保安局即急不及待澄清,指有關條例必須在港亦屬刑事罪行才會移交,態度明顯軟化,要是洋人企硬不收貨,港府再次跪低何足為奇。
可以說,修例最終結果如何,除了端視港府的態度外,最重要還是看北大人是否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