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藏長短火案需時檢驗 准押後審

【本報訊】警方去年底突擊搜查本港多個地點,檢獲十多支「長短火」槍枝及大量子彈,行動中拘捕多人。其中一名廿歲男生事後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訊,被告繼續毋須答辯。控方透露其中兩支涉案手槍驗出是真槍,但因需更多時間檢驗餘下的氣槍和約九百發子彈,要求案件至四月十日再訊,獲裁判官批准,期間男生繼續還押看管。

涉案廿歲被告梁頌仁被控在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黃埔花園一單位內無牌管有五支手槍、三支長槍和九百零五發子彈。

涉899發子彈6氣槍29組件

控方昨指,初步檢驗結果顯示,其中兩支涉案手槍是真品,但仍需檢驗其餘的六把氣槍、八百九十九發子彈和二十九件槍械組件,故申請押後案件。控方又透露,警方在行動中另外拘捕了三名人士,三人事後被起訴並已在粉嶺法院提訊,故警方在押後期間,會調查本案被告與該三名人士是否有聯繫。

而上面提及的三名人士分別是無業男子蘇翰韜(廿八歲)、男救生員蘇緯軒(十七歲)和女侍應翟詠詩(十八歲),該三名被告各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罪,昨日分成三案於粉嶺法院再提訊,三人同樣毋須答辯,三案同押後至五月二日再訊,除了女被告被還押外,其餘兩名男被告均獲准保釋。

控罪指三人於一八年在香港管有槍械,即四支手槍,意圖傷人以危害生命。控方早前在庭上指,兩名蘇姓被告曾透露管有槍枝是為了傷害他們認識的男子。

案件編號:KCCC 4/2019、FLCC 18-19、3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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