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5歲女失救亡 母稱威院忽視家屬知情權

【本報訊】五歲女童自一五年底在四個月內先後暈倒、抽搐及吐出血塊,期間在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診治,最終失救死亡,其後法醫斷定她因「肺動脈高壓」致死,女童的死因研訊,昨天進行結案陳詞。死者母親陳詞時批評院方未有盡早交代死者出現肺高壓病徵,否則家屬或能提早安排其他相應治療,母親更遺憾地指未能看到死者畢業。醫管局一方陳詞時則指,家屬指控不公平,認為死者病情「可能當時大家都覺得情況未係咁壞」。裁判官將於今日引導陪審團商議裁決。

五歲死者梁凱晴的母親黃佩兒,昨親自作出結案陳詞,她指自死者於一五年十一月突然在街頭暈倒後,負責診治的威院醫護只強調死者「無生命危險」,又沒及早交代死者出現肺高壓病徵和後果,否則家屬或會轉向私家醫院求醫。黃並引述專家證人意見,質疑院方轉介心臟科的排期應提早,讓死者及早獲得治療。

黃哽咽指自己是單親母親,需輪班工作養家,但死者每次入院她都會陪伴,克盡母親責任。惟因院方忽視家屬的知情權,令黃覺得「到頭來有好多嘢都唔知,好似變咗遺憾」。黃又指本已應承陪伴死者出席其畢業禮,結果舉行前兩星期死者離世,黃哭訴「好似我呃咗佢咁」。

醫局:病徵不明顯 指控不公平

醫管局律師陳詞時指,肺高壓罕見及病徵不明顯,醫護事後回顧才察覺到病徵或早已出現,故認為家屬指控醫護未及早診治並不公平。醫管局一方亦強調,自死者從一五年十一月至一六年三月廿七日離世的四個月以來,醫護已為她安排不同檢驗;又指肺高壓屬於潛在致命疾病,認為陪審團應該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案件編號:CCDI 49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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