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3客11萬營銷員候懲

男子先後任職香港電訊及有線電視的高級營銷代表期間,疑乘工作之便,可接觸到多名客戶而進行詐騙。期間覷準一名智力偏低的中年漢,以不同藉口包括訛稱替對方安裝內地電視頻道及WiFi等而騙款,輕易得手後,後來更變本加厲,索性當對方是「人肉提款機」,直接向對方索款,並揚言「不論用甚麼理由,佢(中年漢)都會給錢」。男子期間又另外向兩名有線客戶,索取銀行卡及密碼盜款,在三人身上成功騙款逾十一萬元。男子被捕時聲稱金錢已在賭波賭馬上「輸清光」,明言無力賠償。

涉案卅四歲被告陳常柏,昨於區院承認共十三項控罪,包括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十一項盜竊。法官將他收押至三月十二日,期間待索閱背景報告始作判刑。

「用咩理由對方都會畀錢」

案情指,被告於一五年九月至一六年十一月於香港電訊任職高級營銷代表,一六年十一月至一七年十月,則轉往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任職。被告在一六年十月底至十一月間,上門向智力偏低的區姓男事主(四十四歲)訛稱會替對方安裝內地電視頻道、WiFi及購買電視等,而向他索款,但其實被告根本無作出上述服務。被告之後索性直接向區索款,帶區到銀行櫃員機輸入密碼後,再由被告輸入轉帳金額。

被告在一七年九月,又向區聲稱會還錢,但要求區先給予銀行卡密碼,區照做後,發現銀行卡不見了,及後更發現戶口被人提走逾萬元。

區向銀行查詢後,在閉路電視片段揭發是被告所為,被告於案中騙取及偷取了區共五萬五千多元。被告在同年十月被捕時,直認「無錯,係我做嘅!」又指在推銷電視服務,與區交談期間,發現區智力低於常人而行騙,被告更豪語「不論用甚麼理由,對方都會給錢」。

穿制服上門 套取卡密碼

另外,被告在一七年八月至九月期間,身穿制服,先後上門向兩名有線電視的客戶訛騙,藉詞要辦理自動轉帳等,索取兩名事主的銀行卡及有關密碼後,盜取了兩事主共約六萬元。辯方求情指被告屬初犯,並承認事件屬違反誠信,又指被告已把款項花光在賭馬賭波上,無力作賠償。

案件編號:DCCC 181/2018、DCCC 47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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