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坐等申訴 主動調查為部門補漏

【本報訊】申訴專員被視為民間「包青天」,辦事處會議室內放有一個大鑼鼓象徵為市民擊鼓鳴冤。申訴專員劉燕卿指任內除跟進市民投訴外,主動調查個案的數目五年間亦由六項增至十二項,當中最具成效之一是有關房屋署閒置空間或儲物室的主動調查,在短時間內找到七十個可供上樓的單位,「一個主動調查可以令七十人有居所,係美好嘅事!」

調解方式縮處理案件時間

劉燕卿指透過主動調查可以找出系統性問題,將問題看得更闊、更深入。其中控煙辦(現稱控煙酒辦)的個案,在公署展開調查初期,控煙辦已自發增聘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加強晚上及假日巡查,既可提升執法效率,亦可吸納退休人員,利用他們的經驗協助巡查,是雙贏方案;另外為骨灰龕使用年期設定時限亦是成功例子。

劉謂公署引入調解方式後,處理個案的時間大為縮短,可騰出人手做調查工作。近年亦愈來愈多部門願意透過調解處理投訴,甚至主動提出調解。不過,如個案涉及系統性問題,即使部門願意調解,公署亦不會接受。

公署曾接獲不少纏擾、無聊瑣碎的投訴,條例容許公署可以不跟進這類投訴,公署會向投訴人解釋清楚。不過,過往曾有投訴人繼續滋擾員工,公署要報警求助。

劉默認是工作狂,更曾因帶工作回家而被女兒投訴,卻不擔心不適應退休後的生活。她稍後會與家人到澳洲旅行,亦會到北京探望心肝寶貝的外孫。每當提起外孫劉總是從心裏笑出來,難怪辦公室內放滿孫兒和家人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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