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失當「部門首長責無旁貸」

政府部門涉及行政失當或監管不力,市民要求官員問責的聲音愈來愈多。下月三十一日退休的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雖然法例賦予專員的權力是對事不對人,但若經調查指控成立,部門首長亦責無旁貸,部門應正面回應市民投訴,「如有批評,唔該你做好啲,有乜咁困難呢?」她又透露,港鐵早前「四線齊冧」,申訴專員公署雖不監管港鐵,但可跟進運輸署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是否做得不好;同樣最近九巴的電腦派更系統出現問題亦如是,公署已展開初步資料搜集,研究需否主動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擁有向部門索取資料的權力,惟個別部門仍會聲稱沒有資料可提供,劉的對策是,「我唔敢話你唔畀我,不過,我會喺報告度寫部門話冇(資料)囉!」若部門不執行公署的建議又一直不作解釋,專員有權將報告交給行政長官,再交立法會跟進。

「權力太多反會綁手綁腳」

對於涉及跨部門投訴時,部門之間互相推搪,她亦不予苟同。她指一宗塌樹可能涉及五個部門,甲部門叫投訴人向乙部門投訴,「投訴人邊有時間去咁多個部門」,直指「關門落閘」並非處理投訴的好方法,她提醒各部門應秉承一個政府的原則,協助投訴人處理。

近期港珠澳大橋及沙中線均涉及大量工程文件遲交或表格失蹤,政府卻無人問責,被問及公署有否感到力有不逮或需擴大調查權力時,劉認為權力太多,反會綁手綁腳,公署擁有索取資料的權力,並具公信力已足夠。她補充,大橋文件缺失是個別公司遺失資料,雖然不在公署調查權力範圍,公署未能監管,惟會留意事態發展。

非要人頭落地 強調提升質素

至於公署會否就個別事件立案調查,劉謂要視乎事件有無表面證據及行政失當,以及政府是否已成立獨立委員會展開調查,例如鉛水風波已有立法會跟進,公署就無必要再另行調查。此外,若部門在公署展開調查前已承認有不足之處,公署亦會給予機會,並非一定要「人頭落地」,最重要是有改善,提升行政質素,有時公署調查後亦可還部門一個公道。

記者陳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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