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億元安裝低效製氯機 水務署認初期測試不穩定

【記者陳錦燕報道】本報昨日報道水務署內部會議一早提及現場氯氣生產設施運作不穩定及有設計缺陷,並提出多項改善建議,包括將保養期延長至三年,次氯酸鈉投放系統須通過三個月穩定表現期等。不過,水務署一一拒絕接受員工建議,僅稱已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員工對現場氯氣生產設施的操作安排有信心。

未經招標 工程批予鄭若驊夫公司

水務署獲立法會批出八億七千五百萬元,為十一所大型濾水廠安裝現場氯氣生產設施,自製氯氣為食水消毒,惟本報取得該署內部會議文件顯示,原來在先導計劃期間,現場氯氣生產設施就運作不穩定,但水務署仍一意孤行,將計劃推廣至全港,並無通過公開招標,將涉款一億三千萬元的牛潭尾濾水廠及大埔濾水廠現場氯氣生產設施工程,批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擔任執行董事的安樂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聯營公司。

拒聽員工建議 稱毋須穩定表現期

根據會議記錄顯示,水務署員工曾憂慮製氯機難以維護,建議署方將合約的保養期延長至三年。員工又擔憂次氯酸鈉投放系統測試表現不穩定,建議投放系統須通過三個月穩定表現期,才可拆卸原有氯氣設施。

水務署承認有個別次氯酸鈉投放系統在完成安裝後初期的測試表現不穩定,但系統經調校後已順利通過測試,認為系統毋須通過三個月穩定表現期。

至於現場氯氣生產設施的操作安排,水務署正研究設立專職隊伍,並提供足夠維修保養訓練,其合約與一般機電工程合約一樣,保養期為一年。由於採取了上述措施,該署認為毋須將合約的保養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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