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記錄需入院建議 西醫羅錦鈿認疏忽

【本報訊】西醫羅錦鈿六年前涉誤診腹膜炎病人患腸胃炎,令一名黃姓(音譯)女病人未及時治療,不幸離世。羅被控兩項專業失德,昨在醫委會聆訊時辯稱,強調病人當時患腹膜炎機會低,亦有再三建議該名患腎病的女病人需入院治療,但自己未有將相關建議寫在醫療紀錄,承認是疏忽行為,案件今日再訊。

羅作供時稱,病人求診時出現脫水,疑因腸胃炎引起,故建議她到醫院急症室,雖然沒有辦法完全排除出現腹膜炎的可能性,但當時認為機會較低。羅續指,曾向該名病人表示入院是最有效方法,尤其她需要洗腎,但病人女兒堅持為病人打止嘔針,他認為非理想做法。

專家證人:應進行臥床檢腹

至於為何沒有在醫療紀錄中寫下病人需入院的記錄?羅被控方再三追問時強調,關乎病人性命的「危險警示」會記下,如嘔吐嚴重,但羅已不斷建議病人需要入院,認為她已接受到此訊息,而且自己一邊看症不能一邊打字,羅承認自己有疏忽,但不是有意。

聆訊中提到,羅沒有要求病人躺在床上便進行身體檢查,專家證人蔡惠宏作供稱,根據案中病人情況,為病人診症時需要躺在床上檢查腹部,特別是病人需定時進行洗腎,預計腹部有兩公升液體,臥床檢腹對她來說是最好方法。

醫委會研討小組主席劉允怡對羅的做法表示擔心,因為不正當檢查會引起錯誤診斷。另一小組成員佘達明則指,轉介病人入院需要在醫療紀錄中記下,並說︰「呢啲基本嘢嚟,醫學院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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