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記者證據確鑿唔告

東方屢被不同政府部門滋擾針對,連執法機構亦作選擇性檢控,在法律面前東方得不到平等對待。最轟動的是,前年東方男記者遭壹傳媒黎智英刑恐案,事發逾十九個月律政司仍未一錘定音落案。而過去更出現多宗東方「贏官司、輸堂費」的荒謬情況,令人質疑法治沉淪,公義何在?

法治沉淪 東方贏官司輸堂費

前年六月四日,壹傳媒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正常採訪的東方男記者前面,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黎的惡行已被錄影,證據確鑿,但律政司仍拖延不檢控。即使東方與受害記者十一度去函律政司追問檢控進度,亦屢獲虛詞打發。

另外,二○○一年因不滿時任特首董建華施政而恐嚇在飲品中落毒的「香港拉登」馬照聲,由於東方仗義舉報,警方採取行動將其拘捕入獄而懷恨在心,屢向東方寄恐嚇信,更到處散播抹黑的言論。他刑滿出獄後再度因恐嚇東方二度入獄,其後又因為藐視法庭罪第三度入獄。惟馬照聲誹謗東方鐵證如山,刑事檢控專員卻表明不會向他作出刑事誹謗檢控。

蘋果盜用獨家相片 竟獲輕判

贏官司輸堂費的荒謬事件,首推一九九六年王菲懷孕照片被盜用的事件。《蘋果日報》娛樂版當年擅自盜用前東方刊物《東方新地》的獨家王菲懷孕照,東方入稟控告《蘋果》侵權。雖然原訟庭裁定東方勝訴,但東方僅獲賠償八千零一元,卻須負擔《蘋果》的一百萬元訴訟費用。東方其後上訴得直,《蘋果》需自行負責訴訟費,卻判東方要支付雙方在上訴庭費用計算總和的四分之三堂費。東方再向終審法院上訴,並獲終審庭五位法官一致判東方上訴得直,下令《蘋果》賠償三萬三千零一元予東方,並要支付原訟庭全部堂費及大部分上訴堂費給東方。

該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期間,《東方日報》專欄「功夫茶」曾發表一些文章,揭露法官的偏私和針對,藉此表達不滿,但竟遭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罪名,法官最終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判《東方日報》時任總編輯入獄四個月,又重罰東方五百萬元。東方遭盜用獨家照片,最後反遭以言入罪,不但被判罰款,時任總編輯更身陷冤獄,荒謬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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