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做事認真 同業表惋惜

【本報訊】洋名Vincent的王永森,已婚,沒有子女,早年在澳洲留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後,回港加入當時的律政署工作,期間他持續進修,以優異成績取得法律碩士學位,在律政司年資約廿年,職位為高級政府律師,月薪約近十三萬元。而王所居住的大角咀凱帆軒單位為自置物業,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王於二○○八年以四百三十萬元購入。

過去二十年來,曾與王多次交手的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對於王的離世表示惋惜,坦言:「好唔開心!」陸指出對方英文十分好,辦事認真盡責,對案件鍥而不捨,形容:「他問問題去得好盡」,即使在法庭鬧得面紅耳赤,但退庭後又可以交談,彼此沒有芥蒂。

前同事:王行為古怪 疑壓力太大

但有與王共事過的律政司人員形容他行為頗為古怪,不排除因工作壓力太大所致,加上今次面對非禮的刑事檢控,心理和精神上所承受的壓力,更非如旁人想像。另有曾與他交手的法律界人士指出,王為人友善,遇有律師要求替當事人押後案件,他都會盡量配合。據悉,自警方拘捕王後,律政司高層曾要求他休假,但卻被他拒絕,王仍如常上班,至檢控前一段日子才自行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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