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瞞債呃遮仔會貸款 男警判囚緩刑

【本報訊】加入警隊廿二年的已婚高級男警員,去年三月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借貸時,隱瞞自己仍有兩筆共逾六十萬元的債務仍未還清,從而誘使互助社批出逾十三萬元貸款給他。涉案四十一歲被告黃智聰被控一項欺詐罪,受審後昨於屯門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接納被告並非因不良嗜好而負債,遂判囚三個月但准緩刑一年。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警方仍未開始調查本案前,其實已全數償還之前的借款,互助社亦沒有損失。

稱誤會表格字眼 官鬧狡辯

辯方又指被告沒有賭博等不良嗜好,只因一對年幼子女出生後開支增加,其內地妻子要求甚高,又要照顧妻子的家人,加上財務公司的「利疊利」,才令他債台高築。被告或因本案失去退休金,又要打點家人日後生活,令他承受很大壓力而有抑鬱問題,其妻又有產後抑鬱,故希望法庭輕判。

被告早前辯稱因誤會了「遮仔會」的申請表格,是問他「有否其他申請但未獲批的借貸」,所以才沒有申報其欠債。裁判官昨裁決時拒絕接納此說法,指被告雖自稱只有中五程度,但未至於是文盲,貸款申請表格用字亦簡單易明,直斥其說法是砌詞狡辯,加上他承認經濟拮据,有犯案動機,最終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TMCC 186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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