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梅媽」覃美金,昨日再次現身高院,要求從梅艷芳的遺產信託基金提取逾廿萬元,以支付她「補擺」九十一歲大壽的開支。但梅媽因「漏招」,令索錢申請無法即日處理,需再排期聆訊,梅媽對此大感不滿,又指索錢受諸多掣肘,埋怨法官陳江耀留難她。陳官反駁:「我無留難你!依家唔係清朝,唔似啲官咁,有無限權威,我都係根據法律做事」。
現年九十五歲的梅媽昨在庭上透露,梅艷芳在生時,已替她六十一歲時「擺大壽」,她七十一歲時女兒還帶她到海洋皇宮設宴,但她八十一歲時,女兒剛過身,此後她再沒擺大壽。梅媽指:「唔通九十一歲唔做(大壽)呀?朋友都話我『你仲有幾多個九十一歲吖?』我都有朋友(口架),唔通求其擺幾圍就算?」梅媽表示,擬明年三月在灣仔一間酒店筵開卅多席宴請親朋,開支將會實報實銷。
惟法官發現,昨日只有遺產受託人滙豐國際信託派代表出庭,遺產受益人之一的妙境佛學會,卻未獲通知出庭;佛學會僅透過滙豐始知今次申請,他們均表明反對梅媽索錢。
梅媽遂與法官爭持:「法官你即係留難我啫,我點同酒店交代?已經訂咗位……劉培基攞錢又有無問過咁多人先?阿梅有無話要綑住我,乜都唔畀我使?」法官不再與梅媽理論下去,只勸她盡早向佛學會送遞申請文件,並表示會替她「排過快期」去處理。
案件編號:HCMP 298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