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微信治理要保持平衡狀態

如果是微信政治輿情或者微信政治民意,體現的是微信網絡的政治情感、政治情緒和公眾的政治意見,那麼就以順應輿情和民意核心建立網絡治理體系。如果是微信政治輿論,那麼就以限制公共權力為核心建立監督制度體系。輿情、民意、輿論的相互融合決定了兩個構建制度的不同走向,建立網絡治理體系的擴權與建立網絡監督體系的限權之間的內在矛盾與悖論,在實踐中易於導致公共權力的左右互搏。

及時化解政治危機

微信政治輿情治理同樣具有治理性擴權與治理性限權,也具有左右互搏樣態。建立網絡治理體系的擴權傾向與微信輿情分析、輿情監測、輿情引導、輿情管理、輿情應對等有關,建立網絡監督體系的限權傾向與建立法治、社會監督、政治監督邏輯有關。

只有對微信政治輿情、政治民意、政治輿論進行仔細甄別,才會找到有效的解決辦法,否則採取微信政治輿情解決的辦法就會失當,甚至是在微信政治輿情上火上澆油。只有對微信政治輿情實現有針對性的多中心治理,保持限權治理與擴權治理的張力與平衡,才能有效地發揮微信政治輿情的預警功能,並及時化解微信政治輿情引發的各種政治危機。

限權式治理包括法治、自治兩部分。法治治理保障公共意見或民意順暢,自治治理保障公共意見或民意實現動態平衡,同時釐清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基本邊界而不越界具有重要意義。法治的精髓和要義在於限制公共權力,保障公民權利。治理微信政治輿情的過程是法治精神不斷運用和體現的過程,是公共權力自我限制和公民權利對公共權力制約的過程,是公民權利自我行使的過程。

微信價值同質體是微信自治的有利條件,也是防止微信輿情極端化的有利條件。微信群主與群員之間、群員與群員之間的互動對於微信政治輿情的自治具有重要意義,能夠不斷保持微信政治輿情的良性互動和平衡,減少了公共權力治理微信政治輿情的成本。但也不可否認,有些微信群的價值是極端化的,形成微信政治輿情也具有極端化傾向,在這種情況下,微信政治輿情內在自治必須與外在法治相結合。

從目前的治理實踐來看,擴權式治理包括公共權力引導性治理、公共權力運用網絡技術治理、黨員紀律約束治理三個方面,網絡技術治理既是公共權力的組成部分,也與網絡技術公司有着密切的關係。

公共權力的引導性治理,一方面是輿論引導,另一方面是加強網絡治理體系建設,二者相輔相成。建立網絡治理體系,高度重視傳播手段建設和創新,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網絡技術治理,以大數據、人工智能、雲技術為基礎進行輿情數據採集、數據獲取與清洗數據描述、數據分析、趨勢預測、輿情處置,對網絡差序政治輿情進行語義分析、情感分析、模型建構等。

中國共產黨員上網具有嚴格的紀律約束,黨員在微信負有表達傳播正面政治輿情之責、批評微信負面政治輿情之義務。否則,表達傳播負面輿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公共權力接受監督

從目前網絡治理的實踐來看,法治治理缺位,又解決不了微信政治輿情突發性、微信政治輿情的快速生成性等問題。法治限權式治理還需要權威擴權性治理互相結合,形成多中心治理格局。對於微信政治輿論,或者是微信政治輿情轉化為微信政治輿論,公共權力要主動接受監督,使公共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惟其如此,才能實現微信政治輿情的良性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