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高級檢控官 王永森涉非禮三女同事

律政司今年五月爆出風化案醜聞,警方兩個月後拘捕律政司男高級檢控官王永森,經過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日前落案控告他四項非禮罪,指他在近三年半內涉嫌非禮共三名女同事,事發地點均在金鐘政府合署高座內,最早的案發日期更追溯至二○一四年。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由檢控官變被告的王永森,暫時毋須答辯,辯方表示需時準備翻譯及研閱相關文件,並諮詢法律意見,故法庭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七日再訊,期間王續准以二千元保釋,但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每個月首天須到警署報到。

加入律政司廿年、現正休假的四十九歲被告王永森,在控罪書上報稱的職業是政府高級檢控官。他現時被控四項非 禮罪,控罪指他在一四年十二月廿九日在金鐘政府合署高座的俱樂部內非禮女子X、於一七年六月廿三日在政府合署高座某樓層入口非禮女子Y、一七年某日在與第三控罪相同地點非禮女子Z,以及在今年四月十七日在政府合署高座某間房外非禮女子Z。

申事主視像系統作供

被告昨在庭上應訊時,表現冷靜,法庭翻譯員每讀出一項控罪內容,他都以英語回答:「明白」,期間沒有任何表情。他出庭後由律師陪同下離開法院,並停下腳步大方讓在場傳媒拍照。

辯方律師申請押後讓被告答辯,指前一晚再從控方處收到新文件,需時翻譯及研究,也需諮詢法律意見。控方稱不反對押後,也不反對被告繼續保釋,但要求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每月首天須到指定警署報到,另外,控方表示將向法庭申請眾事主透過《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七十九條出庭,即透過視像系統或於屏風後作供。

案件編號:ESCC275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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