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姓劉(廿三歲)內地男子,早前接獲一名男子來電,對方自稱是內地公安人員,繪形繪聲指他牽涉一宗刑事案件,鑑於事態嚴重,遂要求劉將約七十三萬元人民幣(約八十二萬五千港元),匯至兩個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以作為調查案件的保證金。劉由於擔心官非纏身,驚惶失措未及仔細思索下,遂按照該名「公安」人員的指示匯出款項。
惟劉事後思前想後,愈想愈不對勁,在懷疑自己遇上電騙黨受騙下,慌忙於前日傍晚約六時許,在上水新運路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件暫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