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支持全面禁止電子煙

政府今年六月提出規管電子煙等新興煙草產品,變相合法化,引起醫學界及教育界強烈反對。施政報告決定於今個立法年度提出法例修訂,禁止入口、製造、銷售、分發及宣傳電子煙及其他新型吸煙產品。

林鄭承認當時未深入研究,其後與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認真討論,並了解相關科學印證,因此推翻之前所作的決定。這是從善如流。其實,現時已有二十多個國家全面禁止電子煙,加上電子煙的推廣針對青少年及非吸煙者,令人憂慮增加吸煙率,權衡利弊,全面禁電子煙值得支持。

電子煙及加熱煙是一種倣效吸食傳統煙草的電子煙草產品,並迅速在近十年間興起,產品多達逾八千種,部分包裝時尚精美,有大量水果等口味選擇,標榜較傳統煙草危害較小,及聲稱有助戒煙,推介手法更是針對年輕人和非吸煙者,誘使他們嘗試吸食。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資料顯示,部分電子煙的主要成分含有尼古丁等有害物質,可令用家成癮。浸會大學抽驗十三款電子煙成分,發現含多溴聯苯醚(PBDEs),直接吸入會干擾甲狀腺分泌,孕婦吸入後更會影響胎兒腦部及神經發展,男性則可能影響生殖能力,甚至致癌。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資料證實電子煙含有多種有毒物質,包括丙烯腈和環氧丙烷等致癌物。筆者歡迎政府禁止新型吸煙產品,相信措施有助防止年輕人接觸電子煙草產品。保障公眾健康,無可非議,促請當局切勿延誤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