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工廈社協促政府資助

【本報訊】施政報告為工廈過渡性房屋開綠燈,容許業主可免補地價改裝整幢工廈,作為出租予正輪候公屋人士的過渡性房屋。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的研究預計,市區有一百二十四幢單一業權的工廈適合改裝成過渡性房屋,未來十年或可提供約一萬八千個四人家庭單位,料惠及七萬多人。不過該會認為,項目依靠「良心業主」的出現才有望提供更多單位,促請政府為業主提供便利措施及資助,鼓勵改裝工廈。

社協與建築師團隊去年十二月開始分析全港逾千幢工廈及就改建工程報價,社協為適合改裝的工廈定下多個條件,包括工廈須單一業權,因較容易改裝及管理;應設面向戶外的窗戶;具備自動花灑系統等消防及屋宇設備。

研究得出,市區三百二十三幢單一業權工廈中,有一百廿四幢工廈符合條件,最多適宜改裝的工廈主要分布於觀塘、九龍灣、新蒲崗等區,當中有九十五幢是適宜改裝的商貿工廈;另有十四幢位於大角咀、土瓜灣及油塘的則是住宅類工廈。

社區組織幹事胡加沂建議,工廈過渡性房屋的單位以家庭為主,人均面積需達七十呎以上,一個四人單位面積約三百呎。租期應三年以上,讓住戶在上樓前可有穩定住所,租金水平則應定於家庭入息四分之一或綜援租金津貼水平,即約五千多元。

促當局延逾10年豁免期

研究預計改裝工廈的造價高達五千萬至兩億元,另一幹事呂綺珊承認,需要良心業主才可以事成,不少工廈業主反映政府雖然提出政策,「但唔足以令佢哋安心」,促請當局為過渡性房屋訂立標準及政策。她又指,現時改建樓宇用途時需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期限為五年,對有意改建的業主或造成不便,因改建需時,建議當局延長豁免期至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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