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公布後,連日來公眾均聚焦討論「明日大嶼」填海計劃。特首林鄭月娥這個冒進決定,證實筆者在過去數月對「土地大辯論」的質疑——整個大辯論只是林鄭一場預設立場和結論的把戲,由林鄭親自成立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亦只是她進行「假諮詢」的煙幕,全港市民在十八個選項中瞎辯六個月後,她竟自行拆穿自己的西洋鏡。《施政報告》更清楚反映政府及一眾權貴着眼自身利益,而非公眾利益。因此才會出現「未辯論,先結論」的情況,在土供組的公眾諮詢未有結論報告前,林鄭搶先公布填海計劃和公私營合作的大計。
筆者必須重申,不是一刀切反對討論任何填海計劃(例如東涌東的填海計劃,筆者是支持的),但亦不會盲目支持所有填海建議,必須逐個填海計劃按實際情況而決定,包括選址是否合適、是否符合既有法定程序及環境評估等、計劃的整體影響和效益等。但「明日大嶼」明顯未及滿足上述要求,已經由林鄭月娥一錘定音,公眾無從理性討論,違反程序公義。而且計劃規模過巨,在欠缺評估資料及研究數據下,比土供組原諮詢的一千公頃更龐大,面積多出七百公頃,超出了公眾諮詢的範圍,最終令土供組收集到的民意變成沒甚參考價值。
單單上述因素已令市民抗拒,更遑論計劃可能耗資近萬億元,負擔和風險太大、市民經颱風山竹一役後對氣候衝擊的憂慮、外國建人工島的風險和失敗例子等,近日民意的大反彈,可謂是預期之內。
其實,林鄭硬銷「明日大嶼」作為應對劏房兒童及基層住屋需要是不對題的,因為「遠水不能救近火」。現時用於興建公營房屋的土地嚴重缺乏,而一般家庭申請公屋,平均需輪候五年多才獲編配單位,加上政府已日漸偏離的公營房屋建屋目標(十年興建二十八萬個單位)。因此政府必須在短期內盡快覓地,以應付短、中期的房屋需要。
然而,今年《施政報告》內對於如何獲得短期土地儲備,追回公營房屋的供應缺口極少着墨。公眾關注的收回新界棕地,《施政報告》也只以「繼續研究」輕輕帶過;而絕大多數市民支持的收回粉嶺高球場以作房屋發展更是隻字不提,連同《施政報告》內另一極具爭議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前稱「公私營合作」,林鄭連計劃名稱都要改變以避嫌疑,可見政府的心虛程度)的安排欠佳,打尖上馬之餘,以土建會把關也是敗筆。上述種種有明顯傾斜的政策取向,進一步引證公眾對「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質疑,着實陰霾重重。
施政報告中亦提到容許以活化工廈形式,並以「免補地價」將整幢工廈改裝為過渡性房屋。筆者認為是提供多一項選擇,增加短期房屋供應,但筆者關注以下兩個問題,包括:
1.計劃如何吸引工廈業主參與?在提供過渡性房屋後,業主日後能否可再改為住宅用途?屆時如何計算其「補地價」?
2.如何調整政策,令工廈內的過渡性房屋能符合現時法例中,關於消防、採光、衞生設備(特別是改裝廚房同廁所)等的要求?
筆者相信,在可見的未來十年,公營房屋短缺仍是未能逆轉的情況下,各類型的過渡性房屋(組合屋、分租的共享房屋、工廈改建等)是紓緩社會陣痛的方法,政府必須大力推動,包括考慮發展數百公頃的短期租約官地、荒廢校舍、大嶼山迪士尼樂園二期預留用地等成為過渡性房屋,才能提供足夠的住屋數量滿足基層市民需要。
最後,筆者不厭其煩再次奉勸林鄭政府,以公眾利益為優先考慮,盡快宣布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以提供一百七十二公頃的短期土地供應,以解社會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