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過渡性房屋 港府一味退縮

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特首林鄭月娥剛發表了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房屋及土地問題仍然是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政策不少回應了社會大眾較為關注的議題,但在推動過渡性房屋的措施中,力度仍不足夠。

在房屋及土地供應的篇章中,政府開首便闡述目前房屋的現況,「買樓難」、「供樓難」、「上公屋」更難。有一點值得留意的是,《報告》中提及目前有超過十五萬個家庭及單身長者正輪候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長達五點三年,但留心一看,不難發現並無提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數字。根據房委會資料顯示,目前有十一萬七千九百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有關申請人被剔除於「三年上樓」的承諾中,輪候公屋的時間非常之長,當中不乏青年人,在《報告》中卻被忽視了,計及所有申請,輪候宗數應為二十七萬宗,數目龐大。

根據房委會公布的公營房屋建設計劃中,由二○一八/一九至二○二二/二三年,公營房屋的每年平均供應量只得一萬五千間,資助出售房屋平均為五千間,合共只得二萬間,距離《長策》建議的二萬八千間有相當大的距離,而在二○二二/二三年度,公營房屋的供應量更跌至不足一萬五千間,創歷史的新低。土地供應嚴重短缺,實難以進一步增加供應量,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推動「過渡性房屋」是無可奈何的措施,也漸成為社會的主流共識。

業主租客共住減吸引力

在《報告》中,提及過渡性房屋措施有幾個方面,包括房委會會參考房協做法,推出未補價單位分租計劃,以及「活化工廈」,改裝整幢工廈為過渡性房屋。目前,房委會轄下約有二十五萬間未補價居屋,以及十三萬間未補價的「租置」單位,合共三十八萬間,若能加以釋放,相信的確能對租務市場帶來正面影響;但若按照房協目前計劃的規定,要求業主與租客必須共住,將大大減低單位出租及租賃的意欲;至於改建工廈為過渡性房屋,當中不乏挑戰,包括須符合住宅法規的改裝要求,目前仍屬起步階段,供應量並不多。

除上述的過渡性房屋措施外,正推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組合屋」計劃、「暫租住屋」計劃等,單位數量寥寥可數,面對二十七萬宗公屋申請,只屬杯水車薪。誠然,不應因善小而不為,政府須繼續加大力度推動更多過渡性房屋措施,拿出決心及魄力,利用更多閒置土地由政府主導興建過渡性房屋,或透過資金及技術的支援,協助更多非牟利機構為基層市民提供實質的住屋單位,但《報告》卻欠奉。「過渡性房屋」應納入為房屋階梯之一,透過多元化的措施,回應基層市民的住屋需求;當中,社會不少聲音一直要求政府向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仍未上樓的居民,提供「租金津貼」,給予實質的經濟援助,解燃眉之急,但至今建議仍被政府拒諸門外;恢復「租務管制」更觸動了政府的神經,千百個的不願意。其實,辦法總比困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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