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河水與井水

萬眾矚目的范冰冰偷漏稅案終於有了結果,十億元罰款對她而言不是甚麼難事。過去十年間,冰冰一直在內地藝人富豪榜上佔有一席,且多年高居第一位,有人估計其身家高達三十億元,也有人估計她身家達七十億元,總之范爺就是「不差錢」。

想當年冰冰出演「小燕子」趙薇的配角「金鎖」,小荷才露尖尖角。時光荏苒,趙薇固然早已是億萬富翁,投資多過演戲,冰冰更是身價驚人,尋常拍一部戲就有三千萬元的酬勞,也因為「陰陽合同」逃稅而出事。冰冰的發達故事告訴人們,中國是一個大市場,是最易搵錢的地方,香港藝人留在香港發展當然不會餓死,但永遠發不了達,明星大腕們紛紛北上,愛國是名,愛錢是實,本土派及港獨分子嘲笑這些北上藝人銅臭味重,這與晉惠帝的「何不食肉糜」並無二致。

就說前無綫當家玉女佘詩曼吧,因為內地劇《延禧攻略》大收旺場,在劇中飾演「嫻妃」的小佘紅得發紫,半年來接約不斷,狠狠賺了六千萬元,而她在港產劇《金枝慾孽》中的表演也很成功,但兩者帶來實際收益相差懸殊,根本就是「蚊髀與牛髀」。形勢比人強,有多少人嫌錢腥呢?所謂本土及港獨之不可行,從演藝市場已可見一斑。以前說內地與香港是河水與井水之別,「水」為財,你要河水還是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