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屆立法會先後有六名當選議員因拒絕和忽略宣誓而被法庭褫奪議員資格,其中循功能界別當選的姚松炎在敗訴後,原被法庭下令要向特首和政府支付訟費。不過,高院法官接納姚的解釋,指姚的行為比過往其他違例當選議員「溫和」,只是在誓詞中「加料」,雖然姚錯誤地決定抗辯及最終敗訴,但姚當初認為自己有機會勝訴是合理的,加上其他因素,故決定更改之前的命令,不用姚支付訟費。
法官指出,姚今次宣誓是在誓詞中「加料」,比起過往其他違例當選議員在宣誓時所作的行為「溫和」,而立法會秘書長和主席過往也「容許」類似姚的行為,姚認為自己有機會成功抗議是合理的。再者,姚是根據立法會秘書長和主席過往的決定評估,才決定抗辯,加上考慮到立法會主席在取得法律意見後曾准許姚重新宣誓,以及特首和政府過往從未就立法會秘書長和主席的任何同類裁定提出法律挑戰,如果法庭今次要姚支付訟費,是對其不公平。
案件編號:HCAL 226, HCMP 337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