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長張家輝涉以權謀私,被指藉利用其警察身份迫使一名按摩店女東主以低價將店頂手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女店東廖秀麗作供指,當年跟女商人王傳蘭就頂舖一事爭持不下,不久被告上門說自己是警察,接着就提出低價頂手或退訂的要求,更稱:「如果你唔識做呢,你唔好再響九龍城撈喇。」當她質問他是否來替王出頭,他就不肯回應。
廖續稱,自她拒絕向王退訂後,王間中會到按摩店找晦氣。至一四年三月十八日晚上,被告獨自到按摩店,左看右看確定店內沒有人後,拔掉店內閉路電視電源,再說自己是警察,向廖稱:「關於你頂舖件事,我想同你傾吓,一係你平啲畀人,一係畀番訂人,如果你唔識做呢,你唔好再響九龍城撈喇。」廖指當日首次見被告,但被告叫得出她的英文名,懷疑他是王叫來,遂質疑他:「香港差人邊會咁o架?你係咪幫人出頭呀?你係咪王傳蘭啲朋友呀?」被告當時只給她看委任證,但沒回答是否認識王。
廖指自己當時十分害怕,幸一名男熟客登門,她遂大聲質問被告,男熟客亦跟被告說:「夜麻麻你一個人嚟話係差人,孤男寡女,如果有咩事你好蝕底o架喎。」不久被告便離去。廖說怕王傳蘭「搵黑社會嚟搞我」,便到九龍城警署查核被告身份,但不獲明確答覆。之後被告再於同年七月廿五日到她的按摩店,並與一個「好靚仔嘅阿Sir」來查牌。當時被告跟她說:「仲做呀?仲開燈呀?我要搞你o架。」有一次被告再上來時,更乘機摸她的腰。
不過,辯方律師盤問指廖於同年九月十日被警方揭發無牌經營,之後遭起訴。在她候審期間,即翌年一月她才首次向廉政公署舉報被告。律師質疑廖因知道是被告帶隊放蛇告她無牌經營,才會向廉署舉報。廖否認其事,指早想投訴被告,但投訴信寫了又撕,擔心被告會到店來找麻煩,後來她決定轉行,遂鼓起勇氣舉報。
案件編號:DCCC 102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