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第五度遭法官拒絕保釋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約一年前,因涉嫌賄賂非洲多國政府要員,在美國紐約被捕。法庭於本港時間昨晚十時,第五度開庭審理何志平保釋申請,控辯雙方陳情後,法官再度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將於下月五日正式開審。。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在開庭前致函法官普雷斯卡(Loretta Preska),辯稱案情最初指何志平與加迪奧串謀賄賂乍得總統德比,但現時乍得政府已承認沒有此事。而加迪奧將在作供指自己沒有建議何志平行賄,意味他根本不是串謀者。辯方續指,法官之前主要基於控方的證據而拒絕保釋,但現時相關證據已被嚴重削弱,所以要求法庭批准何志平保釋,而何志平過往亦沒有瞞報資產。

法官認為何志平有行賄企圖

檢控官同日致函法官,反駁辯方嚴重誤導,指出案中串謀者是何志平背後的中信能源基金會及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的人士,所以撤銷加迪奧控罪不會影響案情。控方亦反駁何志平曾稱在中國的資產大部分已凍結的說法,指何志平在瑞士的銀行有約一百二十萬美元(約九百四十萬港元)資產,而且仍未遞交財務宣誓書詳述資產。法官最終採納控方說法,認為何志平有行賄的企圖,加上加迪奧願出庭作證,加強案件證據,因此否決何志平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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