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二十一年,政府管治無能,社會亂象叢生,港人叫苦連天,本報特別設立「香港沉淪」評論版,一方面揭示亂象根源,全方位監察政府施政,同時讓社會各界就不同議題表達心聲,包括提出可行政策或建議,為現時紛亂不休的政治、經濟局勢,以及市民關心的民生議題把脈。
有報道指,有愈來愈多家長很容易便能在坊間購得原本用以治療過度活躍症的興奮劑「聰明藥」,及抗抑鬱藥「血清素再攝取抑制劑」(簡稱血清素),企圖讓其子女服用,以提高他們的專注和學習能力。事實上,這些藥物都是受管制藥物,須醫生處方才能銷售,為何家長們這麼容易就能從坊間買得有關藥物?說到底,主因是衞生署沒有做好把關工作,監管不力,致令這些受管制藥物較易被家長購入,造成部分學生無辜「被濫藥」,情況令人關注。
所謂的「聰明藥」主要用以抑制人體多巴胺分泌,專治兒童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而血清素則有抗抑鬱和抗焦慮作用,部分可用於治療強迫症、暴食症和驚恐症等。有精神科醫生警告,若市民不當服用或濫用血清素,可能會引發「血清素綜合症」,輕則會令人心跳加速、頭痛,重則會引起併發症和橫紋肌溶解症合併急性腎衰竭、呼吸衰竭等,嚴重者可致命。因此血清素絕不宜用作安撫學童情緒,更不宜當作提升學童專注和學習能力的「工具」。
事實上,近年傳媒曾多次到坊間藥房「放蛇」,嘗試在沒有醫生處方下購買受管制精神科藥物,結果記者成功購買的比率相當高。究竟問題在於政府沒有制訂相關法例監管受管制藥物、政府未有嚴格執法,抑或監管機制存在漏洞?此外,現時網上購物十分盛行,市民要購買藥物,到藥房購買已非唯一渠道,愈來愈多藥物,甚至是受管制藥物,市民都可以透過本地或海外網站購買,當然有關行為有機會是違法。受管制藥物的網上網下銷售監管問題同樣迫在眉睫,衞生署負責監管受管制藥物的銷售,實在責無旁貸。
在現行的《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市面售賣,而第一類藥物(即處方藥物)更須有醫生處方才可出售,最常見的血清素藥物均屬第一類,必須由醫生處方。任何人士非法售賣或管有處方藥物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不過,根據衞生署的資料,由一五年至今年七月期間,該署處理涉及藥房非法銷售處方藥物而被定罪的個案只有約五十宗。既然已有法例規管,政府則應嚴厲執法。但不少市民認為,這些個案只屬冰山一角,署方巡查不足,未有正視違規銷售問題,致令問題日益嚴重,禍害學童健康和生命,所以,政府有必要盡快全面檢視藥物銷售監管機制的推行和成效,完善現有機制,堵塞漏洞,加強巡查和執法,大力打擊違法銷售受管制藥物。
此外,政府可研究在現行藥物銷售監管制度下引入創新科技,規定醫生處方須附有Barcode、QR Code等二維條碼,市民在藥房購買處方藥物時,必須提供附有二維條碼的醫生處方,而藥房職員亦須向購買者提供與二維條碼所載資料相符的處方藥物,確保藥房所銷售的藥物為醫生處方的指定藥物,而非藥房職員聲稱具有同類功效的非處方藥物。同樣,市民亦可透過二維條碼,掌握和了解更多藥物的成分和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