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和勝和案:辯方:臥底供稱行為如參加少年警訊

【本報訊】警方派臥底滲入黑幫和勝和搜證並拘捕多人,其中九名被捕男子被控以廿四項罪名,包括一名被指為紅棍的被告,涉聲稱獲「上海仔」支持成為下屆坐館。案件昨結案陳詞,辯方批評臥底的證供不可信,更形容臥底滲入黑社會後自稱不打鬥、少飲酒,如「有為青年」參加少年警訊。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至周五裁決。

質疑曾醉酒吸毒影響觀察力

分別代表多名被告的大律師均形容,臥底鄭皓瑋的作供誇張失實和不合邏輯,例如臥底聲稱在行動期間不「溝女」,亦只飲小量酒,辯方質疑鄭曾醉酒和吸毒,影響其觀察力,令其庭上作供的可信性減低,而鄭當時「人在江湖」,豈能只飲小量酒。對於鄭在行動期間遺失手機和電話卡,而擔任其「操控員」的警長余振聲則在行動後,把與鄭聯絡的手機變賣,並丟棄電話卡,辯方直指事件並非巧合,而是他們心知當中涉及不能披露的內容,指兩人是濫用法庭對警務人員的信任。

此外,首被告陳家建涉向鄭介紹次被告張仲榮是和勝和今屆「辦事人」,而次被告被指點頭「默認」。次被告的大律師昨陳詞時則指,現場為卡拉OK,會播放音樂及有人唱歌,不排除次被告未有為意首被告與鄭的說話,只因鄭叫他「寸哥」,次被告才點頭。

指被告化療後「講數」不合理

第四被告陳嘉漢則涉在「和頭酒」事件中,以和勝和元老身份調解糾紛。其大律師卻指,現場大排檔理應嘈雜,但鄭故意營造氣氛,稱身處大排檔室內只有他們一枱客人,因而可聽到在場人士說話;辯方又指,第四被告在「和頭酒」事件前因患癌接受化療,一名八十歲長者在化療後兩星期參加「講數」,此說法並不合理。

本案九名被告依次為陳家建(四十六歲)、張仲榮(四十六歲)、冼寶明(六十二歲)、陳嘉漢(八十一歲)、蔡明陽(廿三歲)、張浩賢(廿四歲)、黃俊楊(十八歲)、潘浚倡(十七歲)及黎家龍(四十一歲)。

案件編號:DCCC 8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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