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賽馬會被英國《金融時報》指其慈善捐款報大數,以二○一六/一七年度為例,七十六億元慈善捐款,實際只得廿億元。馬會解釋,作出捐款承諾與實際支付捐款的時間並非一致,而捐款有受監管。
馬會表示,其慈善信託基金是在受惠機構遵守撥款條款下發出捐款,包括資金只可根據獲批的預算,公開地、負責任地用作獲批用途;須保存帳目及紀錄;繳交定期進度報告;基金擁有審計資金用途的權力等。基金所有捐款公開透明,並按機構及受惠者獲捐款額載列於馬會年報,基金的年度帳目包括捐款,一概由外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馬會續稱,為確保審慎財務管理,基金以實報實銷形式支付捐款,因此會出現作捐款承諾及實際支付捐款時間不一致,而在妥善收到一切所需文件及審查過程中澄清所有問題後,大部分基金捐款按季度支付。另外,有小量項目因受惠機構未能遵守撥款條款而需退回已資助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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