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三港男女主腦 俱罪成候懲

【本報訊】被入境處搗破的跨境假結婚集團其中三名港人骨幹成員,被控合共九項串謀詐騙罪,並自去年起在區域法院受審,至昨日被法庭裁定其中八罪成立,法庭聽取辯方求情後,將三人還押至九月七日判刑。

三名港人被告依次是王長賢(六十三歲)、陸永基(卅二歲)及女被告方慧欣(廿四歲),其中王、方各被裁定三項串謀詐騙罪成,陸則被裁定七項串謀詐騙罪成。

官指假結婚衍生更多社會問題

辯方求情時稱,三名被告只是協助安排假結婚,非集團主腦。首被告無業,靠四名成年子女供養,過往曾干犯《入境條例》罪行,但案底已事隔久遠;次被告曾任地產經紀,現於父親開設的車房從事汽車維修;女被告被捕時任美容顧問,現於酒吧工作,月入一萬二千元,她將其中一萬元給父母作家用,過去兩年她捐了兩萬三千元給慈善機構。

主審法官周燕珠斥責各被告行為可能令本來不合資格來港的內地人成功來港,「會衍生好多嘢出嚟!醫療呀、房屋呀,仲可能有資格申請綜援」。辯方則指,入境處已阻止上述可能性發生,亦見不到有上訴庭案例基於這因素而加刑,望法庭不要考慮此因素判刑。

案發於二○一二至一六年間,控方案情指,假結婚集團登廣告招攬港人參與,聲稱事成後可賺八萬至十萬港元報酬,而在本案有九名港人參與假結婚,其中一名港人周永祥於一二年四月從廣告得知可藉假結婚賺取十萬元,答應首及次被告與內地女子陳仙蓮假結婚,周交出香港身份證及回鄉證副本後,先獲五百元,同年五月周與陳在港登記結婚,周再獲七千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 884A、10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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