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寫信求情形容「好兒子」
辯方求情稱,十九歲被告黃子熙是聰明人,只是脾氣差,難以控制怒火,需要接受輔導。被告聲稱已經感到後悔,其母亦有寫信為他求情,形容他是好兒子,另外他過往亦和僱主相處良好,他希望法庭給予機會,判他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監禁是合適刑罰,因此判被告進入勞教中心,其母聞言即失聲痛哭。
案發於今年七月四日凌晨一時許,被告和弟弟在牛頭角淘大花園住所的客廳打機時,母親勸他們調低音量,之後便返回睡房。惟被告突變得情緒激動,到廚房取出廿六厘米長的生果刀,入房刺傷母親胸口。事件最終報警處理,警方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因衝動而犯案。
案件編號:KTCC 154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