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審計署發表《電子政務的規劃及執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審計行政公職局規劃及執行的電子政務工作,結果顯示該局自二○○一年至○六年間投入二點三億澳門元發展電子政務,成效未如市民預期,步伐緩慢。該局在一六年間編製四份規劃文件共列出一百八十二項工作,在六十一個可跟進分析的項目中,只完成三十九個,佔總項目約百分之六十四,執行率低,而未完成的廿二個項目中,有十六個自提出至二○一六年年底,超過十年仍未完成。
報告指,該局強調在二○一一年重組前沒有統籌及協調電子政務的職責,但審計人員翻查一九九四年該局重組前的職能已包括推行公共行政現代化,且二○○一年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成立跨部門小組協調政府各部門開展電子政務,行政公職局局長任協調員。報告認為,該局無論重組前後,均肩負推動及落實電子政務,但過去多年仍停留在研究及以先導計劃吸取經驗的階段,不難理解為何整體進度慢。
該署亦跟進行政公職局自行構建的ePass(e辦事)的執行情況時發現,ePass欠缺法律效力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由二○○五年提出、二○○九年十一月推出的ePass,截至二○一六年僅七個部門參與。參與部門數量偏低,原因是規劃輕率和未有相應法律配套,導致ePass在身份識別和通過申請上可能存在法律有效性問題。
該署認為,公職局有關現象不但顯示該局內部管理混亂,未能掌握電子政務的整體狀況及全面資訊。作為特區政府負責公共行政的部門,理應具備較佳的行政效率及誠實可靠的辦事作風,但從今次審計的內容及工作過程中的拖延審計的行為來看,該局的行政管理及履行職責能力存在巨大的可改善空間,有必要認真正視、檢討、從根本上徹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