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遇病魔來襲難免徬徨,無助感下易把任何藥物也視作治療曙光,令「仿製藥」一詞最近在內地成熱議題目。不過,有本港臨床腫瘤科醫生及藥劑師擔心,部分病人自行在不同國家購買來歷不明藥物,即使暫未有人出現嚴重副作用,但提醒安全可靠的癌症藥無論研發、製作和處方程序都相當嚴謹,因此不建議試用「仿製藥」,若負擔不起藥費,應循政府藥物安全網或慈善機構申請資助。
抗癌藥都經漫長和嚴謹動物實驗和臨床試驗,確定用藥劑量及確證有療效,成本因而相對高昂。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區兆基指,藥廠對其所研發藥物一般有十至二十年專利期保護,而當專利期屆滿,其他藥廠就可以製造「非原廠出產藥物」,但相關藥物也要在衞生署註冊,必須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即GMP標準。
除了原廠藥及「非原廠出產藥物」外,有一種只是複製他人藥物而成的「仿製藥」。由於癌症病人視任何療法為新希望,區兆基坦言,臨床曾遇到內地病人因價格較便宜,於是便從外國購買來歷不明仿製藥,雖沒出現副作用,但腫瘤科專科藥劑師郭靜芝擔心,有關藥物未有證據證實安全及不受污染,甚至連成分也不明,即使服後沒不良反應,但一旦抑制不到腫瘤生長,延誤治療外,病人生活質素及存活率也或受影響。
區又認為,病人自行購買仿製藥,主因是原廠藥價錢太貴,但他認為,本港衞生署有嚴格藥物規管,加上有藥物資助,不擔心「仿製藥」在港盛行。他又提到,單靠資助確無助減低藥物成本增長,因此若可加強中港兩地醫藥研究,搜集更多亞洲人數據,就有助研發更多藥物供病人選擇,間接平衡藥物成本及藥價。
最後,郭靜芝提醒病人不宜從其他國家自購抗癌藥後及自行調製服用,因大部分滴注抗癌藥物都需經無菌室由專人調配,再由醫護進行滴注,胡亂使用無助控制病情。
記者戴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