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終院就輕軌車廠工程裁決 運建辦拒重新計算標書得分

【本報訊】澳門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因原承建商與澳門政府施工上有爭議,導致工程嚴重滯後,其後雙方解約,有關工程在一六年採用書面詢價方式重新招標。其中得分第二的中國路橋工程公司上訴,認為行政當局無遵守評分標準,澳門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政府須重新審視標書。惟運輸基建辦公室昨發新聞稿表示,以「不執行之正當原因」,決定不執行終審法院判決,不會重新計算七間公司提交的輕軌車廠上蓋工程標書得分。

運建辦指,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已完成超過九成,剩餘的僅是調整、測試及驗收工作,預計工程可在年底前完成,若現階段重新判給未完成的小量部分,除行政程序外,新承包人安排團隊、機械和設備,以及工作交接都需時,將對工程完工及氹仔線的系統安裝造成嚴重影響。特區政府鑑於有關工程已基本完成,且執行有關判決將嚴重損害公共利益,決定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提出不執行相關判決之正當原因。運建辦已將有關決定通知利害關係人。

議員斥做法欠透明度

「唔執行終院判決係一件好嚴重嘅事,政府有責任出嚟交代,釋除公眾疑慮,而唔係就咁發篇新聞稿就算。」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批政府做法不夠公開,欠透明度,或會令市民覺得政府可以事事「先斬後奏」,漠視公眾知情權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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