錘劫珠寶案 3移交犯還押 10月再訊

【本報訊】尖沙咀上月初發生的鐘錶珠寶行巨劫案,陸續有多名疑匪落網,警方仍在追緝在逃匪徒,包括已潛逃家鄉的一名巴基斯坦籍疑匪。涉案其中三名本地疑匪涉嫌在得手後帶同總值逾二千三百萬元的贓物潛逃內地,本港警方向已落網疑匪「套料」後鎖定該三人身份,再通報內地公安成功拘捕三人,並於上周六移交本港。三人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下令將三人還押至十月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

三名被告依次是蔡志樺,卅九歲,報稱建築工人;廖紀永,四十一歲,報稱裝修工人;以及孫嘉賢,卅六歲,報稱地盤工人。三人被控於今年七月一日,在香港與陳景隆、劉澤城和Khan Faizan-ali串謀搶劫名人鐘錶珠寶,劫去卅三隻手錶和六條手鐲,共值逾二千三百萬元。

控方透露,三名蒙面人於案發日早上十時四十分,手持錘子、牛肉刀和伸縮警棍衝入鐘錶珠寶店,掠去涉案財物,警方其後拘捕兩名劫匪和駕駛賊車的司機,有劫匪供出有同黨在行劫前曾到場視察環境和通風報信,而劫匪得手後帶贓物到元朗一間車房,並將贓物交給三名男子。

警方憑藉劫匪供出該三名男子的衣着和外形特徵,比對現場和落馬洲管制站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三名被告,發現首被告和次被告案發前後曾在珠寶行附近徘徊遊蕩,形迹可疑,兩人事後同乘西鐵到錦上路港鐵站,而車站距上述車房只有十分鐘車程。閉路電視又拍下首被告同日中午時分現身落馬洲管制站,與一小時前始來港的第三被告會合,三人之後離港。

尚有失物未起回

控方續指,內地公安接報後,於上月十七日在首被告位於深圳家中拘捕首被告和次被告,起獲十二隻失竊手錶,以及出售部分贓物所得的一百七十四萬元;第三被告亦於兩日後在其深圳住所被捕。

控方指,由於尚有失物未被起回,加上仍有在逃人士,故反對三名被告擔保。辯方則為各被告提出以三萬元申請保釋,承諾不離開香港,惟最終被裁判官否決申請。至於涉案的陳景隆、劉澤城和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巴基斯坦裔青年Khan Faizan-ali早前已被起訴,三人還押至九月再訊。

案件編號:KCCC 237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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