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受挑釁捅死鄰居 無業漢誤殺囚8年

【本報訊】黃大仙下邨慧龍樓地下電梯大堂前年底發生一刀插頸血案,一名無業漢以生果刀插向與其有積怨的鄰居頸項,鄰居最終不治。高院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無業漢謀殺罪名不成立,但因挑釁下誤殺罪成。法官昨判被告監禁八年,並指即使本案死者有嘲笑及用刀指嚇被告,但其實被告只要理性處理,報警求助便可解決並避免悲劇發生。

有36次案底 不涉暴力

被告黃銳洺(五十五歲),被控於二○一六年十二月廿二日,在慧龍樓地下謀殺辛繼宗(四十九歲)。法官判刑時稱,認同辯方指此類被挑釁下的誤殺案並無量刑指引,要視乎案件個別情況量刑。法官認為本案死者所作的挑釁並不屬大程度挑釁,只是流於言語上,被告的行為則超出被挑釁比例。法官提到被告有卅六次案底,但均與暴力無關,最後一次犯案已是十七年前,故不會影響其判刑。

案情指案發當晚七時許,被告拖着其啡色貴婦狗進入龍慧樓電梯大堂,辛尾隨但二人其後爭執,辛遭施襲,頸部被插一刀,當場浴血昏迷,送院不治。被告帶愛犬逃走,潛逃廿六小時後,翌日自首。被告自辯時指因愛吃生果,故帶生果刀傍身。他指過往曾與辛爭執,遭辛用刀指嚇要傷害他,案發時辛擋着升降機門並罵他「死跛鬼」,他原打算以生果刀指嚇辛,二人糾纏間該刀插在辛身上。

案件編號:HCCC 302/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