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法庭:促母履行租約 前大律師訴訟遭剔除

【本報訊】因使用假遺囑罪成而被判監四十二個月的前大律師黃桂生,早前入稟區域法院,聲稱獲其八旬母親答應以月租三千元,准他租用其母購入的上水天平邨公屋單位,直至他上訴翻案過程圓滿結束為止,他要求法庭下令其母履行租約。區院昨頒發判決書,指出有效的租約要有清楚的完結期限,而「直至上訴翻案過程圓滿為止」則屬無效,法官因此剔除黃的訴訟,並下令黃於七日內將單位交還其母。

原告黃桂生,兩名被告依次是其母親鄭禮春和姐姐黃彩竹。判決書透露,涉案單位的木門現時被鄭鎖上,鐵閘則被原告鎖上,雙方都不能進入該單位。

官指租約期限須清楚肯定

法官指出,一份有效租約,其中一個條件是租約的期限必須要清楚肯定,根據案例,「直至戰爭結束」、「直至政府收地」等都不符合要求,而「直至上訴翻案過程圓滿為止」也是同一道理,因此剔除原告的訴訟。

案件編號:DCCJ 738/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